一、進入林芝前的相關證件及物品必備
(一)本人身份證
(二)林芝本地的暫住證或居住證、工作證(需原件且在有效期內)
(三)口罩若干(乘坐飛機、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需佩戴)
二、航空途徑進出入林芝
A.林芝機場進港流程
(一)進港前一日,林芝航站工作人員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向進港旅客發送“林芝市關於進藏旅客為期14天留置醫學觀察”等相關資訊。
(二)到達出發機場時,由對應航空公司地勤工作人員告知到達林芝後需留置醫學觀察14天;櫃檯工作人員在核驗登機牌時會進行體溫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安檢進入候機廳候機;如體溫高者會被帶到發熱門診進一步排查。
(三)到達西藏林芝米林機場時,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再次進行體溫測量。同一航班中若有旅客發現體溫異常,送往林芝市人民醫院發熱門診排查,在疾控中心工作人員指導下詳細瞭解及核查該旅客密切接觸人員,該旅客所乘坐的整個航班旅客及密切接觸人員由指定大巴統一送往指定賓館留置醫學觀察14天。
(四)離開機場。
1.所有到港旅客疫情監測篩查結束後,無體溫異常,將進行身份驗證登記,由市縣工作人員向旅客發放《林芝市聯防聯控“新冠病毒”資訊登記表》,旅客如實填寫登記表,後交由市縣工作人員收集。
2.工作人員將在機場到達口安排旅客向米林、朗縣方向和巴宜區方向進行人員分流,分流旅客由市政府統一安排的免費大巴車直接帶到指定賓館,隨車會有管理人員統一核驗身份證,負責辦理相關入住手續。
(1)抵達賓館後測量體溫留置醫學觀察14天(根據賓館相關標準,食宿費自理)
(2)抵達賓館後滿足以下條件其一,賓館相關工作人員移交居委會統計表等相關資訊,可選擇居家觀察14天。
①有林芝暫住證或居住證原件。
②有單位或企業(國有性質)工作者,由單位出具相關證明,由單位領導及同事接回居家觀察14天。
③有私有企業工作者,由單位出具相關證明,聯繫單位營業執照註冊地所轄鄉鎮或居委會證明單位屬於該管轄範圍,由所轄區鄉鎮或居委會派員接回居家觀察14天。
④有固定住所者,提供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處於合同期內),由所轄鄉鎮或居委會派員接回居家觀察14天。
(3)戶籍遷至區外的區內生源,直系親屬有林芝本地戶籍或在林芝有固定住所的學生,提供學生證,由所轄鄉鎮或居委會派員接回居家觀察14天。
(4)普通遊客及區外流動人員,由防疫人員、屬地鄉鎮、服務人員分類管理。勸返或引導至指定賓館集中食宿留置醫學觀察14天,期間提出返回要求的,由相關工作人員監督買票,由防疫人員進行疫情篩查,離開。
B.林芝機場出港流程
(一)到達林芝米林機場時,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將在候機室入口處進行體溫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如體溫異常者會被帶至林芝市人民醫院發熱門診進一步排查。
(二) 在疾控中心工作人員指導下詳細瞭解及核查該乘客密切接觸人員,核查後該旅客與密切接觸人員將由指定大巴統一送往指定賓館留置醫學觀察14天。
(三)旅客體溫測量完畢後,由機場工作人員向旅客分發健康申報表,旅客如實填寫申報表,交由機場工作人員收集後辦理乘機手續乘機。
三、公路途徑進入林芝
(一)區內戶籍人員經醫護人員測量體溫、民警核刷身份證後,登記詳細資訊後人員及車輛予以放行。
(二)區外戶籍人員
1.四省藏區及自駕遊來林芝人員,與相鄰檢查站做好對接,及時勸返。
2.湖北籍人員,經醫護人員測量體溫、民警核刷身份證,登記詳細資訊後及時勸返或送往指定賓館留置醫學觀察14天。
(三)發熱人員由檢查站駐站醫護人員送往指定發熱門診排查。
四、賓館留置醫學觀察或居家觀察期間發熱人員的救治
由相關工作人員送往就近發熱門診排查,疑似人員及密切接觸者送指定醫院隔離。
(一)確診為陽性者,隔離治療;
(二)確診為陰性者,解除隔離,區內人員勸返回屬地;區外人員勸返回屬地或指定賓館留置醫學觀察14天。